校內各單位:
爲進一步加強學校國有資産管理,根據《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條例》《湖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盤活工作的通知》(鄂財資發[2023]2號)的要求,2023年年末校內各單位(部門)務必對所屬教學、科研、行政辦公設備及家具等資産進行清查盤點。具體清查盤點內容如下:
一、對照本單位資産帳目清單,以帳查物,以物對帳,以條碼查物,以物對條碼的方法,實行帳物、條碼物雙向清查,做到帳、條碼、物相符,資産信息完整、帳目准確、設備條碼粘貼到位,確保各項資産賬實相符。
二、2023年新增資産配置計劃完成情況。
三、2023年資産處置情況,資産處置是否按學校相關規定實行了報批審核。
四、單價50萬元以上設備的使用及管理情況(清單見附件一)。
五、清查盤點中,帳目與實物對應有異的,各單位及時清查原因,根據清查實情填寫《資産清查異情記錄表》(清單見附件二)。
六、各單位在清查中如發現有閑置可供調劑盤活的資産,需列出清單交至國有資産管理辦公室進行統一調配(清單見附件三)。
七、資産清查盤點截止日期爲2023年11月30日。
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清查盘点情况形成自查报告(纸质版,单位领导签字,单位盖章)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609室(联系人:龚老师,杨老师 88662622)。自查报告内容包括:1、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整体情况,重点说明上述所要求的清查内容;2、本单位对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、本年度尚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解决措施;3、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;4、相应附件表格。
附件一:《單價50萬元以上設備使用及管理情況登記表》
附件二:《資産清查異情記錄表》
附件三:《可供調劑盤活的資産登記表》
尊龙凯时國有資産管理辦公室
2023年11月30日